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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留仙觉得自己应该算得上一个浪子。所谓不群则狂,俗世人笑我簪花带酒。于意云何?青衫旧,我自侧帽风流。顾留仙就是这样一个人,以天为盖,地为庐,十年载酒踏江湖。熟悉他的朋友都知道,顾留仙有三大爱好,一是酒,二是姑娘,三是他自己的那把留仙剑。其实的坐上了行走的宝座。虽然玲珑自己也不知道,为什么师父会推荐了自己,明明自己没有晴雪的纯,没有红芙的魅……但她还是成为了行走。整个虞阴郡她最大,没有人敢对她说三道四,没有人逼她做任何她不喜欢的事。玲珑很享受这样的生活,偶尔也装作是清倌儿,为某个人弹一首曲子,又翩然而去。有一天,百花楼来了个浪子,至少玲珑自己是这么感觉的,看到对方的第一眼,就觉得对方是个浪子。就像是话本小说中,那个不拘小节,游历江湖的侠客。浪子感觉到了目光的灼热,抬头,两人四目相对。“喂,楼上那个姑娘什么价?”浪子指着玲珑问道。老鸨哪里敢说价哟,“哎呀,那个姑娘是我们小店儿的招牌,玲珑姑娘,平日里都是玲珑姑娘自己挑选客人的。”看着浪子身后背负的剑匣,老鸨咽了口唾沫,“要不,让我豁出这老脸给您问问?”浪子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,“拿着,快去快回。”“哎好嘞!”得了银子的老鸨像极了一条得了骨头的看家狗,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上楼了。“行走大人,您看……?要不我去回绝那小子,就说您今日身体不适。”“不用了。”玲珑笑着开口说道,“他挺有意思的不是吗?让他来这儿吧。”“可是,这不合规矩……”“我说可以就可以。”“好吧。”老鸨只能无奈地下楼。那天,是玲珑姑娘和惊鸿小剑顾留仙的第一次见面。顾留仙喜欢待在百花楼那个姑娘的房间,他觉得那姑娘的声音很好听,像黄莺。还有那房间里的味道很好闻,淡淡的,只是这次说不出像什么。玲珑也习惯了每天晚上都会有个人像傻子一样来找自己。是啊,真是个傻子,哪有人天天来勾栏听曲儿的?玲珑记得曾经有姐妹跟自己说,清河郡有两个傻子,来百花楼点了一桌上等酒席,叫了一群姑娘作陪,结果俩人划了一夜的拳。玲珑想着,青楼划拳,勾栏听曲,似乎都可以归置到傻子那一类吧?直到有一天,门内传来了命令,要求各行走注意自己手下的人物链。百花楼嘛,一向是江湖上各大帮派,朝廷里大小官员寻欢作乐的地方。如果说男人之间在什么地方能够平等待人,没有阶级之分的话,或许一个是男澡堂,另一个就是青楼的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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