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齐澜,土生土长的南城人,从小在孤儿院长大。
十岁那年,有好多警车开到了孤儿院,车上下来了很多警察。一个警察大叔看到了我之后,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。
之后,我就被他带回去家。他的家里有两个分别大我七岁和三岁的哥哥。
我和两个哥哥相处的很好,因为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,所以心智要比其他同龄人成熟得多。
很快便意识到凌叔叔家里没有任何和凌阿姨有关的东西。为了不让凌年和凌岁伤心,我选择了闭口不谈。
十岁到十五岁这五年,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光。往后,便是无尽深渊。
二零零五年,我与往常一样,一放学便和凌岁一起回家了。但是走到楼下,却看见有好几个便衣警察在小区门口等着。见到我们之后,其中一个比较年轻的警察将凌岁带去了一边。
“齐澜,你心智比较成熟,所以我先告诉你,凌队牺牲了。”说话的警察我认得,是和凌叔一个单位的同事,“凌年也被那些逃跑的毒贩一起带走了,对不起,没能保护好他们。”说完,凌叔的同事和其他我不认识的警察深深的朝我鞠了一躬。
后来的日子,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度过的。只记得那段时间,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在家里进进出出。
凌叔下葬那天,天空灰蒙蒙的,下着大雨。凌岁跪在他的墓前哭成了个泪人。我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哭,只是很平静的参加完了葬礼。然后在葬礼结束后安安静静的回了家,把自己不吃不喝的锁在房间里关了一天一夜。
再后来,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和踩点,我找到了那个杀掉凌叔的毒贩。
先是用从学校实验室里偷偷带出来的□□迷晕了他,然后把他带到了我提前找好的郊外地下室里。
为了避免他逃跑,我趁□□药效还没过的时候,一刀一刀,亲手挑断了他的手筋和脚筋。
因为事先用胶布把他的嘴给绑住了,而且药劲儿没过,所以哪怕他的手筋和脚筋都被我挑断了,他也没办法叫出声。只能用充满不甘和怨毒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,像条死狗一样在地上挣扎、蠕动着,就如同下水道里那些肮脏的蛆虫一样。
看着趴在地上不断发抖的毒贩,我的心中没有丝毫的怜悯之意,甚至还觉得大快人心。
等毒贩失血过多昏迷后,我拿着从黑市淘来的手术刀,一刀一刀的把他切成了三千多片。
我没有一丁点儿的害怕,而是沉醉于这种杀人的快感中,就好像这是我生来便属于这阴暗的地方一样。
我不知道我当时的表情是怎样的。走的时候,我取走了毒贩的两节指骨,然后把他已经被我切成一片一片的肉给他拼了回去。
那一年,我十五岁,杀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人,取出了他的两节指骨作为纪念,并且他变成了一件完美的艺术品,还帮他减轻了一点儿身上背负的罪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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