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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到了饭点时间,原本金灿灿的餐具全换成了银色的,明晃晃。食物全是素的,但味道非常鲜美。果然宫廷御厨不是吹的,用心地配对着调料,味道一流。白银酒杯里的酒也换成了白的和透的,米酒白酒任添,就是皇帝的酒全是精品,酿得香飘十里,宋千歌就闻着酒味她都要醉了。这一场下来,大家的声音控制得都很好,静悄悄的,没有人大声嬉笑,要说他们很守规矩,瞧他们穿的戴的多花心思,但硬要挑毛病,大家又穿的全是白的,脸上表情都那么严肃。饭后的娱乐逃不过看人跳舞。奏乐的人削减到最少,轻轻打着节奏,舞蹈的人控制着自己甩袖子和扭身的幅度,没有了过往的引人入胜和妖娆。放眼望去,像是在风中轻轻摇曳着的白莲。平昌王举杯对圣上说道:“认回小儿,是本王的家事。在国丧期间,让圣上这般费心庆祝,实在不好意思。”圣上说:“应该的,平昌王和世子失散十三年,如今找到,朕也替你们高兴。”看着两人这么和气,实在很难想象他们曾经为了这个误会,吵得面红耳赤。当初平昌王为表对朝廷的忠心,把世子送来京城做质子。然而世子却在陵城丢了,也就是在做质子期间被弄丢了。质子是什么,那是人质啊。平昌王以为朝廷故意扣押了人不认,而朝廷则怀疑平昌王纯粹搞了个烟雾弹,压根儿就没有送人来,没有诚意。但他们都知道此刻还不是能打起来的时候。平昌王在南边,兵力雄厚,而朝廷这边也就这几年有了秦博溢,军力才有起色,之前能推翻前朝,根本不是青云国能征会战,而是前朝将军,如今的平昌王临时倒戈,这才让前朝京城大门打开,被推翻了王朝。于宋千歌而言,平昌王和吴三桂差不多。吴三桂那个老贼是明朝将领,背叛了明朝,做了清朝的王爷后,又想反了清朝。说白了,就是自己想当皇帝。随便吧,宋千歌对前朝今朝都不敢兴趣,只要他们没有来招惹她,她就无所谓。宋千歌以为自己只是一个看客,然而,有人不会放过他。平昌王向圣上说道:“有件为难的事,想让圣上做主。”“哦?什么事?”平昌王看了一眼宋千歌,说:“我想请圣上为我儿赐婚。”赐婚?此话一出,大殿瞬间鸦雀无声,连正在跳舞的舞姬都停下了动作,慢慢后退下去。其他人则是你看我,我看你,有想把女儿嫁给世子的,有想躲过一劫的……总之纷纷好奇圣上会为他赐婚谁。圣上下意识看了一眼朝阳。从政治利益来看,朝阳公主下嫁平昌王世子是最好的,无论如何也能换得几年天下太平。只是朝阳未必愿意吧。朝阳公主感受到大家频频射来的眼光,脸色颇有些为难。嫁给平昌王世子自然不错,可她更心仪秦博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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