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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不仅给雷煌找到了感觉,给何米也找到了感觉。一个高冷学霸校草和他的呆萌学渣同桌的故事在脑海里成型。“关厂长,给我纸笔。”这要记下来。“你写的是什么?小说?还是v剧本?”高大紧伸长了他那格外粗短的脖子,像一只探头探脑的肥海豹,总算看到何米手上的纸笔都是凌乱的字迹和短句,不像是成熟的内容。“都是,但是严格来说,这应该叫做,红绿茶的宣传材料。”何米几笔定了个大纲,打算回去再慢慢完善。“现在能知道,我要的是什么歌了吗?”老郎琢磨琢磨:“既然这样,你这歌不能快了,不能是摇滚乐。”“嗯,对。”何米本来就不喜欢摇滚乐,刚刚开高大紧的嘲讽说他糊弄就是因为他弹得是摇滚乐。她嫌吵。当然啦,何米觉得吧,高大紧自己作曲的摇滚乐水平的确也不怎么样。可这一句话下去,这里一多半儿的人都没有拿那几万块钱的机会,他们都是玩摇滚的。“还得甜。”高大紧补充。“不用,太甜了显得腻,好听就行。”何米摇头。“那,试试?”老郎越发觉得兴奋,抱着吉他,琢磨琢磨就开始拨弦。“白衣飘飘的你……”还真别说,老郎长的其貌不扬,作曲唱歌弹吉他都有水平。“老郎,你这歌跟现在流行的不大一样啊?不玩摇滚了?”一起来玩的都是懂行的,就是何米不认识人,不然她大概能认出几个9十年代风靡一时的摇滚歌手。比如,魔岩三杰,都在现场。“玩音乐嘛,都玩玩。”老郎按住还在颤动的琴弦,“怎么样?”其实挺好听的,但是……“再听听。”老郎也不生气,他明白何米的意思,还是感觉不对。感觉啊,就跟感情一样,是这个世界上最玄妙又最难以把控的东西了。可是一连换了几首歌,其实都挺好听的,可是何米还是觉得不合适。旁人听得心痒,也唱了几首,摇滚固然不合适,可也不乏情歌,可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,还是感觉不对。高大紧想着何米刚才写的内容,跟老郎商量:“要不,那首歌试试?”“那首?不合适吧?”老郎说道,“这明摆着是两个小年轻谈恋爱的事儿,你那都回忆往昔了。”“问问她本人?”高大紧还是想赚那钱。“想问我什么?”他们商量的时候何米就抓紧时间写那个故事,故事大纲都快拉好了。“有一首歌想试试,就是觉得”“试试呗,就是听歌,多听听我还能有意见?”要是平时,就这群大爷的缺德劲,肯定有拿垃圾来忽悠钱的,可是这一块的都是他们圈里的人,要是歌拿出来不好听,那是会被人笑的。歌的质量大多不错,何米只是未必非常喜欢,还真的没有让她觉得耳朵受到荼毒想让他们赶紧闭嘴。“行。”还是老郎唱,高大紧自己会作曲作词也会唱,但是他的音色不如老郎。前奏是一段吉他和弦,听着就怪舒服的,何米眼睛一亮,隐约感觉这会是一次惊喜。“谁把你的裙子撩起,谁给你做的嫁衣……”“就它了!”作为一个乐感全废的音痴,何米还真的是认证的实锤才女,怀疑她不会写词?笑话!其实何米是真的不会写词。高大紧一咬牙:“成交!”五万,都能买个小四合院了!虽然买楼房还是差了点。这些歌的风格在眼下其实并不受欢迎,再留着也是砸在手里了。“好,爽快。”何米让关跃民联系律师,看看老郎的形象,再一扭头看到雷煌,忽然眼前一亮,“雷煌,你会唱歌吗?”“会一点。”雷煌明白何米的意思,看了老郎两眼,“肯定没他好。”这不重要!“这首歌,你来唱。”何米拍板。雷煌的音色不错,只要别乐感废成何米这样都能练出来,这点上,何米还是相信他们的操守的,最重要的是,他帅啊!光是这张脸说不定就能卖出五六万张磁带。其实何米不知道,在9十年代中后期雷煌就出歌了,还有他自己写的,到了9十年代末期,更是长期霸占歌手人气排行榜前三甲。何米上辈子知道雷煌是个不错的演员,但还真的没听过他的歌,用浅薄的想法推断,雷煌能红,大概是靠脸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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